日前,《金证券》报道了拟IPO企业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业化工)停产半年毛利反超竞争对手,被戏称为是贵圈“锦鲤”。记者进一步追踪发现,虽然建业化工多年来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但许多指标均是“压线而过”,近六成专利并非自主研发。
掌舵28年的“船长”已70岁
建业化工主营业务为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公司前身是1958年设立的建德有机化工厂,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地方国营)。1998年底,公司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自然人冯烈出资350万元,获得70%的建业有机股权,另一位股东为建德市国有资产管理,持股比例为30%。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截至公司递交招股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冯烈,合计控制公司70.29%的股份。从简历看,冯烈在公司的地位举足轻重,1990年6月至1999年1月其历任建德有机化工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1999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建业有机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建业化工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也就是说,冯烈掌权长达28年。从公开资料看,冯烈本人相当低调,在仅有的一篇名为《传统化工企业建“胺”大业》的媒体报道中,也将冯烈形容为化工之舟的“船长”。
值得一提的是,冯烈1948年出生,今年已经70岁。记者同时统计了公司另7位高管的年龄,公司8位高管的平均年龄为55岁。即便从去年起IPO审核周期大幅缩短,IPO企业从申请受理到完成上市,平均审核周期为1年3个月左右,如果建业化工能幸运敲钟,高管平均年龄将至56岁多。而根据东方财富(300059公告,行情,点评,财报)Choice数据显示,A股高管平均年龄48岁。此外,招股书披露,截至今年年中,建业化工41岁及以上员工占比为44.88%。
《金证券》记者接触的沪上投行人士称,传统化工企业的人员构成一般年龄偏大些,但相比同行业内其他公司,建业化工的人员老化情况比较突出,市场也会担心,公司上市后高管出现较大程度变动,从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决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对此,建业化工回应称,公司已经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
研发费支出有不达标之嫌
招股书披露,2014年10月,建业化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为3年。2017年12月,公司再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的优惠税率核算。
《金证券》记者发现,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公司多项指标都是“压线而过”。比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占比为11.55%。
另外,高新技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建业化工在招股书中称,公司2015年-2017年研发费用分别为3913万、3810万、5936万元,母公司营业收入为12.99亿元、12.63亿元、17.07亿元,研发费用占母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01%、3.02%、3.48%。该占比仅稍微高于3%的红线,而如果以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15.89亿、15.23亿、17.85亿元来核算,研发费支出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甚至是不足3%的。
“半壁”专利与他方共享
《金证券》记者亦注意到,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建业化工共获得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据了解,公司所获专利中,通过自主研发取得15项,通过转让取得5项,通过与高等院校、外部机构合作取得共有专利15项。也就是说,公司自主研发专利比例仅为42%,这也让外界怀疑公司独立研发能力是否欠缺。
“在其他的IPO实例中,拟IPO公司会通过合理的经济补偿尽量避免与他方共有专利权,防止可能存在的潜在纠纷。建业化工的共有专利数量较多,几乎占到手握专利的一半,公司既无法取得共有专利权的全部权属,又不能通过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协议享有共有专利的独占实施权,这是否意味着公司拥有的共有专利主要利用其他共有专利权人的资源、研发能力形成?”前述投行人士直言。
建业化工则对《金证券》记者表示,在上述15项共有专利中,公司与相关高等院校、外部机构均签署了《关于共有专利相关事宜的确认函》,公司合法拥有相应的专利权,拥有的专利技术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存在纠纷,不存在潜在法律风险。